“碳中和与智慧环保”微专业立足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需求,以“绿色低碳、数字赋能”为核心导向,依托河北大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学科优势(拥有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3个硕士学位点及1个交叉博士学位点)与雄安新区区位战略资源,以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信息技术和经济管理为基础的多学科交叉融合、协同创新为抓手,构建形成“学科交叉-技术融合-产业协同”的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
“碳中和与智慧环保”微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研团队为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博士比例100%,其中80%毕业于中科院及985高校。微专业依托白洋淀环境保护科研观测站教学实践基地、省级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京津冀可持续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资源,聚焦低碳技术研发、智慧环保系统开发、碳资产管理创新三大方向,致力于培养兼具跨学科视野、技术创新能力与绿色管理思维的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服务区域绿色经济转型与国家碳中和治理需求,重点支撑雄安新区智慧城市运维、河北省钢铁/化工等高碳产业低碳改造、京津冀生态协同治理等重大工程,同时面向全国碳交易市场、环保科技企业、第三方核查机构及政府环保部门输送专业人才。
一、培养目标
1. 具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和科学观,拥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社会责任感、文化素养和专业素质,富有求实创新的意识;
2. 通过融合理论教学、前沿技术实训与产业实践,使学生系统构建碳中和与智慧环保领域的核心知识体系,并着重培养其运用信息技术解决环境问题的创新能力,服务国家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3. 了解实现碳中和自然解决方案中重要的理论框架、技术方法等国际学术前沿;
4. 培养适应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需求,能够灵活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绿色生态理念与技术,有效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复合应用型与创新型工程技术人才。
二、课程安排
本专业为1.5年学制,开设7门课程,共计15学分。课程授课采用单独编班形式独立开展教学,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形式,突出“学为中心”的理念,重视以“自主、探究、合作”为特征的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的运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
课程名称 | 修读 方式 | 理论教学环节 | 实验实践教学环节 | 学分 合计 | 学时 合计 | 开课 学期 | ||
学分 | 学时 | 学分 | 学时 | |||||
环境保护与碳中和 | 必修 | 2 | 34 | 0 | 0 | 2 | 34 | 微专业第一学期 |
环境遥感与智慧模拟 | 必修 | 2 | 34 | 0 | 0 | 2 | 34 | 微专业第一学期 |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 | 必修 | 2 | 34 | 0 | 0 | 2 | 34 | 微专业第二学期 |
环境生态与固碳技术 | 必修 | 3 | 51 | 0 | 0 | 3 | 51 | 微专业第二学期 |
智慧水务与实践 | 必修 | 1 | 17 | 1 | 17 | 2 | 34 | 微专业第三学期 |
清洁生产 | 必修 | 2 | 34 | 0 | 0 | 2 | 34 | 微专业第三学期 |
生态产品价值核算 | 必修 | 1 | 17 | 1 | 17 | 2 | 34 | 微专业第三学期 |
合计 | 13 | 221 | 2 | 34 | 15 | 255 | ||
毕业总学分/总学时 | 15/255 |
三、开课时间
2025年9月-2026年12月
四、开课地点
理论教学授课地点在河北大学五四路校区,实践教学在校外合作企业开展。
五、招生对象
1.本专业面向河北大学理工科全日制2023级、2024级在校本科生。
2.规模:每期招生30人以内。
六、学生遴选标准与方法
1. 遴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通报批评和处分记录。
(2)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具备一定的研究潜质,对相关科研项目兴趣,愿意对碳中和、智慧环保相关领域加深了解。
2. 遴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碳中和与智慧环保微专业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tzhyzhhb@163.com),邮件主题为“学生姓名+碳中和与智慧环保”。微专业工作小组形成初审成绩(满分100分),确定面试名单。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30日下午17:00。
(3)组织面试。对报名学生组织面试。参加面试的学生先进行3-5分钟自我介绍,然后回答评委提问,形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录取原则。依据综合成绩,根据《碳中和与智慧环保》微专业选拔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综合成绩由初审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初审成绩*0.5+面试成绩*0.5。
(5)公示与录取。生态环境系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教务处发文公布。
七、结业条件
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修完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15学分)且成绩合格,经生态环境系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颁发由学校统一印制的微专业证书。特别说明: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八、其他要求
未尽事宜由生态环境系负责解释。
九、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老师:王老师
办公电话:5073542
QQ群: 1055328502
生态环境系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