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生态环境系 - 学院通知
2025-09-06 08:27:42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我系选任组织员的通知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结合我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决定开展我系组织员选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调查研究的能力,善于做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文字功底较好。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严谨,廉洁自律,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任职资格

1.河北大学事业编制人员或纳入人员使用控制数量管理人员,具有干部身份。

2.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来校工作时间不满三年的,在校工作期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有3年以上党龄。

5.一般应具有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6. 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7.除上述资格外,还需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满5年。

2)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工作满2年。

3)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后工作满1年。

8.计算年龄、党龄、工龄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30日。

、工作安排

有任职意愿的干部填写《院(系)专职组织员任职意愿表》(见附件),于97日(周18:00前交至敏学楼1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sthjxy@126.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5073540。

附件1:院(系)专职组织员任职意愿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