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我校“双一流”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科学选拔机制,依据《河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筹做好招生录取和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博士研究生招考和录取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科学设计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加大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全方位的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安全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要求,考试录取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录取成绩进行量化考核,确保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坚持标准、宁缺毋滥。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坚持选拔标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录取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落实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实施过程、接收举报、处理申诉事宜。
三、招生名额
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申请条件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非应届考生应具有硕士学位,应届考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好;
5.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五、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须根据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河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及考试费支付等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月15日。
(二)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以下申请材料,2023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本学院,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busthjxy@126.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姓名+博士研究生报名”命名。提交材料包括:
1.网报成功后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河北大学生态环境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3.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得参加考核;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9.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内容包含:立项背景、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5000字)。
考生须在参加考核时携带报名时所提交复印件的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学科审查
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综合面试阶段的考生名单。综合面试名单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四)学院考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不少于5位博导的学院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
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按百分制进行打分,申请者成绩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评分原则是拟接收博士生指导教师占权重60%,其他考核组成员占权重40%。考生总评成绩按所报考导师分组排序。
(五)学院对申请人的学院考核成绩审查无误,并征求招收导师意见后,按照总评成绩录取。
(六)体检
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主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后报送研究生院。
七、工作纪律
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充分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发挥专家组的考核作用,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申请考核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不得参与关系人的考核录取工作。
3.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资料邮寄地址
学院办公室:0312-5073542;联系人:王老师;
接收资料电子邮箱:hbusthjxy@126.com
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生态环境学院;
邮政编码:071002;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543
附件一:河北大学生态环境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二:专家推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