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定,下列人员符合相关等级岗位申报条件、符合人事处下发的岗位指标要求,拟聘用其担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现正式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如公示期内有异议请直接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投诉。 投诉电话:15230263161
生态环境学院(筹) 2021年7月30日
生态环境学院(筹)教师科研系列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拟聘用人员统计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