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学字〔2017〕6号)和《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有关规定,《2019级学生院内转专业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9级本科生学院内转专业工作,特制订本学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洪杰
副组长:李 慧、赵春霞
成 员:王伟荣、刘芃岩、马建薇、方艳艳
负 责:转专业学生的报名、审核、面试、录取等工作。
2.监察小组:
组 长:刘东岳
副组长:张博昱
成 员:张立新、杨泽民、钟辰凯
负 责:监督学院转专业各项工作、接收并向转专业领导小组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专业接收计划:
专 业 | 专业人数 | 接收计划 |
环境科学 | 49 | 5 |
环境工程 | 48 | 5 |
三、申请转专业报名资格: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1.专业必修课出现挂科现象,学分绩点成绩在专业排名50%之后;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有过校内处分的学生;
4.不符合国家对环境专业(类)的体检要求的学生。
四、转专业录取办法
原则:坚持必修课学分绩点成绩优先的原则。
2019级学生必修课学分绩点成绩指大一、大二两学年的学分绩点成绩。如果必修课学分绩点相同,参考四六级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优先的原则。
五、转专业工作程序
1.学院将学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于9月23日在学院内公布。
2.学生根据个人志愿、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和各专业接收计划报志愿;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类)申请表》并交学院(每个学生只可填报一个院内转专业志愿)。学院于9月24日公布拟转专业学生总评成绩。
3. 9月25日,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学院根据院内转专业工作规则,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4.9月26-28日,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办公室外公示栏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30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5. 教务处10月初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入及补退选课手续。
六、工作要求
1.转专业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学生必修课学习成绩的排名和转专业的结果,须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公布转专业最终名单前,不得安排学生到转入专业学习。
4.转专业完成后,不允许学生再申请转回原专业(类)学习。
5.学院监督小组在转专业名单公布72小时内接受学生实名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学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监督小组报学校教务处复议。
6.监督电话及邮箱: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524。
监督举报邮箱:hbusthjxy@126.com
七、以上工作细则由生态环境学院(筹)负责解释。
生态环境学院(筹)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