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生态环境系 - 学院通知
2021-09-23 11:34:37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我院2019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通知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学字〔2017〕6号)和《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有关规定,2019级学生院内转专业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9级本科生学院内转专业工作,特制订本学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长:王洪杰

副组长:李  慧、赵春霞

 员:王伟荣、刘芃岩、马建薇、方艳艳

 责:转专业学生的报名、审核、面试、录取等工作。

2.监察小组

 长:刘东岳

副组长:张博昱

 员:张立新、杨泽民、钟辰凯

 责:监督学院转专业各项工作、接收并向转专业领导小组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专业接收计划:

 业

专业人数

接收计划

环境科学

49

5

环境工程

48

5

 

三、申请转专业报名资格: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1.专业必修课出现挂科现象,学分绩点成绩在专业排名50%之后;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有过校内处分的学生;

4.不符合国家对环境专业(类)的体检要求的学生。

四、转专业录取办法

原则:坚持必修课学分绩点成绩优先的原则。

2019级学生必修课学分绩点成绩指大一、大二两学年的学分绩点成绩。如果必修课学分绩点相同,参考四六级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优先的原则。

五、转专业工作程序

1.学院将学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于9月23日在学院内公布。

2.学生根据个人志愿、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和各专业接收计划报志愿;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类)申请表》并交学院(每个学生只可填报一个院内转专业志愿)。学院于9月24日公布拟转专业学生总评成绩。

3. 9月25日,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学院根据院内转专业工作规则,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4.9月26-28日,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办公室外公示栏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30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5. 教务处10月初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入及补退选课手续。

六、工作要求

1.转专业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学生必修课学习成绩的排名和转专业的结果,须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公布转专业最终名单前,不得安排学生到转入专业学习。

4.转专业完成后,不允许学生再申请转回原专业(类)学习。

5.学院监督小组在转专业名单公布72小时内接受学生实名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学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监督小组报学校教务处复议。

6.监督电话及邮箱: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524。

监督举报邮箱:hbusthjxy@126.com

七、以上工作细则由生态环境学院(筹)负责解释。

 

生态环境学院(筹)

2021年9月23日

河北大学2019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doc

院内拟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