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生态环境系 - 招生就业
2024-01-08 18:25:47 来源:本站原创

生态环境系2024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服务我校“双一流”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科学选拔机制,依据《河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科学设计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加大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全方位的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安全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要求,考试录取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录取成绩进行量化考核,确保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

)坚持标准、宁缺毋滥。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坚持选拔标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录取质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系主任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落实“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实施过程、接收举报、处理申诉事宜。

三、招生名额

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河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非应届考生应具有硕士学位,应届考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3.外语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

4.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6.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河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及报名费支付,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4年1月8日—20242月6日

(二)提交申请材料

2024年3月1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邮寄至本系,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姓名+博士研究生报名”命名。提交材料包括

1.网报成功后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

2.申请人本人签字的《河北大学生态环境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见附件)

3.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证明1份。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得参加考核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1份。

9.专家推荐信。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内容包含:立项背景、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5000字)1份。

考生须在参加考核时携带报名时所提交复印件的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学科审查

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院系考核的考生名单,在河北大学生态环境系官网公示。

院系考核

1.时间、地点

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提前3天在学院主页公布。

2.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两部分,各占50%。总评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笔试考核:

①1001英语,②2029生态环境专业综合;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单科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英语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

2)面试考核:

研究生招生面试小组不少于5人,由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成员担任,考核方式为现场问答。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六、院系录取

1.对考生的成绩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院系主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2.依照学校及院系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拟录取考生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录取条件的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3.凡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转入我校;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工作纪律

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充分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发挥专家组的考核作用,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申请考核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不得参与关系人的考核录取工作。

3.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2-5073542

电子邮箱:hbusthjxy@126.com

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生态环境系

邮政编码:071002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543

 

附件1:河北大学生态环境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专家推荐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