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生态环境系 - 教务信息
2024-06-13 16:29:32 来源:本站原创

生态环境系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鼓励我系学生全面提升素质与能力,选拔出“政治素质过硬、综合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潜力较强”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扎实做好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根据河北大学研究生推免实施办法通知[校教字(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推免工作小组:

 长:王洪杰 刘东岳

副组长:宋常英

 员:张文龙 王亚利 滕少鹏 马聪丽 姚娜 张立新 王伟荣

二、推荐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系应届毕业生。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身心健康,身体状况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及格及以上。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全部应修必修课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且均为一次性取得。

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学校划定的遴选范围之内。

外语基础好,满足下列12情况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或托福90分(含)以上,或雅思6分以上。

2.发表英文SCI研究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三、工作程序

(一)制定推免工作细则

每年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制定和完善本系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做好推免的宣传宣讲工作,阐明推免的意义与条件,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公布申报资格

各专业按照学校综合测评指标体系,对遴选范围内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排名,排名在同专业内进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系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

系审核学生相关材料,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以及本系推免生名额确定本系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教务处上报本系推免工作细则、公示情况表、拟推荐名单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所有上报材料须由系推免工作小组负责人和具体实施人员签字确认。

(四)学校确定推荐名单

教务处对各学院(系)推免材料进行汇总,呈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

(五)公示及信息上报

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对有异议的学生,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公示无异议,教务处向研究生院移交全校推免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电子版数据。

(六)列入本校推荐公示名单的推免生,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由平均学分绩点和创新实践能力评分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学分绩点×90%+创新实践能力评分×10%

(二)平均学分绩点统计范围为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全部应修必修课。创新实践能力评分包括与专业相关的竞赛(A 级、B 级)获奖、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评分规则见《河北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评分表》。

(三)在校服兵役的学生在综合测评成绩基础上加分, 普通服兵役在校生加 0.2 分;在此加分基础上,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学生每次加 0.1 分,荣立三等功的学生加 0.2 分。

(四)相关的材料认定截止日期均为当年8月31日(含)

在专业内按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综合测评成绩相同,依次按统计范围内的应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英语六级成绩、英语四级成绩区分名次,如以上方法仍无法做出排名,由推免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名次。

五、学术专长认定

(一)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学校规定的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以河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其成员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系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要做好书面记录, 并且全程录音录像。

(三)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推免工作回避制度

(一)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参加推免时,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

(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我推免的, 应主动向本系推免工作小组申请回避,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应将回避人员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我推免的,应主动向系推免工作小组报备,系推免工作小组应将报备人员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备案。

(三)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亲属在本校参加推免时,学生本人应主动向本系推免工作小组报备,系推免工作小组应将报备学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对于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 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于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其它事宜

(一)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取消其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二)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推免生,需与学校签定诚信保证书,学生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将写明情况放入该生个人档案。

(三)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查询研究生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四)学校充分尊重推免生自主选择接收院校的权利, 鼓励具备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五)研究生支教团推免条件原则上与普通类推免生一致,招募选拔工作参照《河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 执行,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六)创新实践能力评分部分采用《河北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评分表》,本系不在增设C类竞赛。

八、本细则由系负责解释。

九、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生态环境系

2024年613

创新能力实践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