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生态环境系 - 学院通知
2022-11-18 09:24:07 来源:本站原创

生态环境学院(筹)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硕博连读选拔工作,根据《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34号)文件和《关于做好河北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选拔对象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人为本校二、三年级在读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学生。

二、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3、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

4、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研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研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招生导师及名额

1、招收硕博连读的导师,须取得当年招生资格。

2、硕博连读招生指标:环境光生物化学专业1名。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博士专业须与本人所学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 ,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申请专业领域内两名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下载见研究生院网站。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内容包含:立项背景、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不少于4000字,不超过6000字)。

2、学科审查。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资格审查学科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对申请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复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不少于5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复试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按百分制进行打分,申请者成绩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评分原则是拟接收博士生指导教师占权重60%,其他考核组成员占权重40%。依据分数确定候选人名单,排序,上报学院专家组审批。

4、学院对申请人的复试成绩审查无误,并征求招收导师意见后,确定拟录取人选,同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复试成绩,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5、硕士研究生在确定成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后,不能参加任何院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只需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研究生入学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在次年9月正式注册成为博士研究生。

五、具体流程

1.学院报名:截至11月22日上午12:00前;

2.资格审查:11月22日下午;

3.复试:11月22-25日;

4.公示:11月25日。

六、培养与管理过程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过程、其它要求请参考《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34号)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

1.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保留硕士学籍,不做硕士毕业论文,不参加答辩,不授硕士学位。

2.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后因故无法完成博士学习者,或未通过中期考核被淘汰者,可申请转为相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经批准后其学籍与学位按照硕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管理。其应返还已享受的博士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人,可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1) 所提供材料不真实的;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

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的;

4)体检不合格的;

5)学院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

八、本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

                                                      生态环境学院(筹)

                                                    2022年11月17